1.每月限量 500 組。
2.效期自出券日起 6 個月內有效,逾期視同放棄,無法展延使用期限;一經兌換不得取消,亦不得變更、禁止轉售。
3.消費金額須超過本券方得使用;使用時不需開立發票,亦不得參加任何行銷活動,將由門市回收本券。
4.可至全台門市消費抵用,內用需加收10%服務費;惟信義店僅供外帶。
5.除夕、初一及門市休業日不適用。
6.如遇不可抗力或廠商之事由,中華航空及鼎泰豐小吃店股份有限公司得保留修改、變更或終止本活動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。
請貴賓留意 :本商品僅限配送台灣本島。
營業人名稱 : 中華航空客運處會員行銷部統一編號 : 11112222